沙县区
沙县,古名沙阳,简称虬。隶属福建省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部偏北,闽江支流沙溪下游,位于南平和三明市之间,介于北纬26°06′~26°41′,东经117°32′~118°06′之间,东出南平至福州,西过三明至厦门,北上浙赣至中原华北,自古即为闽西北重要商品集散地。历史上中原南迁移民的著名客家历史文化之乡。自西晋始,五胡乱华,永嘉之难,中原黄河流域河洛地区华夏汉民族不断南迁,多次大规模南下入闽。东晋(379)延平县南乡沙源地(即今沙县城东古县村)始设沙戍,东晋义熙年间(405)沙戍升格为沙村,县,隋(581-618)改沙村,县为沙县,不久废置,唐武德四年(621)改名沙县,永徽六年(655)之前时设时废。历属建州、剑州、南剑州、南剑路、延平路、延平府、建安道。自古是商贾云集之地,素有“金沙县”之称。 沙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国家南方重点林区县、福建省竹子重点产区。萝卜岩楠木种源自然保护区是全国唯一以楠木为对象的保护区。沙县小吃名闻遐迩。名胜古迹有开县始祖灵卫侯祠堂、唐代兴国寺、宋代理学家罗从彦祠堂、明起义首领邓茂七山寨、清代城隍庙和中国最大的依山凿刻石卧佛定光佛。 【行政区划】 2014年,辖6镇4乡2个街道: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大洛镇、南霞乡、南阳乡、郑湖乡、湖源乡,2个省级开发区,183个村(居)委。2021年,撤销沙县,设立沙县区。
凤岗街道 | 城西居委会,府前居委会,城东居委会,东门居委会,城北居委会,莲花居委会,石桥居委会,大洲村,西门村,西山村,北门村,东山村,庙门村,古县村,西霞村,根坑村,村,头村,际口村,际硋村,西郊村,垄东村,三姑村,龙坑村,际岩村,水美村,井后村,灵元村,张坑湾村 |
虬江街道 | 城南居委会,金泉村,墩头村,洋坊村,长红村,官南村,水南村,柱元村,琅口村,茅坪村镇、头村,山峰村,安坪村,后底村,茶丰峡村,麦元村,曹元村,田口村,肖墩村,田坑村 |
青州镇 | 澄江楼村,胜地村,涌溪村,管前村,坂山村,异州村,洽湖村,溪坪村,后洋村,前山村,朱源村,青州村 |
夏茂镇 | 夏茂居委会,东街村,中街村,西街村,俞帮村,松林村,倪居山村,乐厝村,李窠村,洋元村,大布村,水头村,儒元村,上碓村,岩坑村,罗坑村,车溪村,岩观村,后垅村,洋邦村,长阜村,溪口村,新建村,瓦溪村,梨树村,月邦村,坡后村,中堡村 |
高砂镇 | 椒畔村,岭兜村,端溪村,阳溪村,上坪村,樟墩村,龙慈村,龙江村,渔珠村,冲厚村,小洋村,柳源村,员墩溪村,高砂村 |
高桥镇 | 高桥村,安田村,官庄村,新坡村,黄溪坑村,上里村,正地村,杉口村,官林窠村,上坑村,桂岩村,泉水峡村,新桥村,池窠村 |
富口镇 | 富口村,岩地村,白溪口村,延溪村,姜后村,柳坑村,洋花坑村,白溪村,荷山村,堆积坑村,郭墩村,盖竹村,山氽村,池村,罗溪村 |
大洛镇 | 大洛村,官昌村,昌荣村,高坑洋村,张田村,华口村,罗坑源村,中洋村,后溪村,陈山村,前村,宝山村,文坑村,山际村 |
南霞乡 | 龙泉村,泮岭村,下洋村,蒋坡村,东周村,龙松村,南坑仔村,松树坑村,霞村,茶坪村,溪源村 |
南阳乡 | 南阳村,竹山村,华村,坡科村,西坑村,大基口村,大基村,木科村,凤坡洋村 |
郑湖乡 | 箭坑村,长村,上洋村,徐墩村,郑墩村,高地村,庆洋村,岭头村,郑湖村,杜坑村,大炉村 |
湖源乡 | 圳头村,锦街村,锦湖村,城前村,西洋村 |
金沙园开发区 | 金沙园 |
金古园开发区 | 金古园 |
青山纸业工业区 | 青山纸业 |
【历史沿革】 沙县县名是因县治所在地南端有沙源地而得名,别称沙阳。884年,沙县治所由沙源地迁往沙溪水北凤林岗(现沙县人民政府驻地凤岗街道)之后,相传沙溪流经沙县城关河段(沙县县治在沙溪之北)水中有一条“虬”,即“无角龙”,故此河段又称虬江、虬溪,沙县又别称虬城。 沙县夏、商时代属扬州。 周朝为七闽地。 春秋战国时期为楚国辖地。秦属闽中郡。 汉初为闽越国领地。汉昭帝神爵四年(前58年)属会稽郡冶县, 汉建安初(196年)属南平县。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为吴国建安郡南平县境地。 东晋太元四年(379年)改南平县为延平县,同时在延平县南乡沙源地设沙戍。 东晋义熙中(405~418年)设沙村,县,属建安郡。宋、齐建置、隶属不变。 隋废。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改名为沙县,隶属建州。后并入建安县。 唐永徽六年(665年)又复置,从此县置至今。 沙县大历十二年(777年)属汀州。 五代后汉乾佑元年(948年)改属剑州。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为别于蜀之剑州,闽之剑州改称南剑州,沙县隶属南剑州。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大德六年(1302年),南剑州分别改为南剑路、延平路;至正末(1360年)陈有定据守延平路,沙县为陈有定辖地。 明洪武元年(1368年),明王朝平陈有定,改延平路为延平府。清袭明制。 元、明、清三朝,沙县隶属不变。 沙县自晋未建县,历经宋(刘宋)、齐、梁、陈、隋、唐,皆为蛮荒之地,唐永徽六年(655年)之前,随设随废。 民国初废除府、州制。 民国三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制,沙县属建安道;民国十七年废道,沙县直属福建省。 民国二十二年12月14日,“福建事变”中成立的中华共和国人民政府将沙县划归延建省,在延建省政府成立之前,政务由设在福州的闽海省省府兼理。 1934年1月,中华共和国失败。中国工农红军攻克沙县,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沙县革命委员会,2月底,红军撤离。 红军撤离之后,沙县仍为国民党统治区。民国二十三年末,福建省设10个行政督察区,沙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全省设7个行政督察区,沙县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6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沙县,成立沙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福建省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0年2月,属福建省南平专员公署。 1970年7月1日改属福建省三明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撤销三明地区行政公署,改设三明市,沙县为三明市辖县。 1995年,沙县辖凤岗镇、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虬江乡、琅口乡、西霞乡、南阳乡、郑湖乡、大洛乡、湖源乡、梨树乡、富口乡、南霞乡,13个居委会,、158个村委会。 2000年,撤销大洛乡,设立大洛镇;撤销西霞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凤岗镇;琅口镇古县村,划归凤岗镇管辖,区划调整后,沙县辖8个镇、6个乡。 2002年9月,撤销梨树乡,并入夏茂镇、高桥镇:梨树、中堡、月邦、坡后4个村,并入夏茂镇,新桥、池窠、泉水峡3个村,并入高桥镇。2002年底,沙县辖8镇5乡。 2003年8月25日,沙县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撤并整合为凤岗和虬江两个街道:(1)撤销凤岗镇、虬江乡和琅口镇,设立凤岗街道、虬江街道。(2)凤岗街道辖原凤岗镇的城西、府西、春晖、东门、城北、莲花、石桥7个居委会,和大洲、西门、西山、北门、东山、庙门、西霞、村,头、根坑、漈硋、际口、古县12个村委会,以及原虬江乡的西郊、三姑、际岩、垄东、井后、水美、龙坑、灵元8个村委会。凤岗街道驻城西南路(原凤岗镇政府驻地)。(3)虬江街道辖原凤岗镇的城南居委会,、水南村委会,和原虬江乡的金泉、墩头、洋坊、长红、官南5个村委会,以及原琅口镇的茅坪、麦元、曹元、镇头、茶丰峡、田坑、田口、肖墩、山峰、安坪、后底、琅口、柱源13个村委会。虬江街道驻洋坊村。 2003年,辖2个街道、6个镇、4个乡。 2009年,辖6镇4乡2个街道:凤岗街道、虬江街道、青州镇、夏茂镇、高砂镇、高桥镇、富口镇、大洛镇、南霞乡、南阳乡、郑湖乡、湖源乡和1个省级开发区、1个市级开发区,180个村(居)委会,总人口25.31万多人,其中农业人口17.5万人。居民多为汉族。全境通行闽中方言(流行地区沙县、三元、梅列、永安),以城关话为主。 地名由来:《元和郡县志》卷29汀州沙县:“因沙丘以为名。”一说因县境沙溪而得名。《寰宇通志》卷49延平府《建置沿革》:沙县“以县有沙源也”。并说:沙源“在沙县南,源出汀州宁化县,水险如龙门,过县东至剑潭,合建溪下福州”。 沙县位于武夷山脉与戴云山脉之间,沙溪横贯全境,地势由两侧向中间倾斜,东南部与西北部属中山,中部属低山丘陵。境内的山脉纵横,丘陵起伏,山间小盆地错落期间。沙县中山面积约占全县山地总面积20%,平均海拔900米左右;低山占30%,海拔高500-800米;高丘陵占40%,海拔高250-500米;低丘陵占10%,海拔50-250米。地形复杂,山峦起伏,为沙县农业、林业生产提供有利条件。 沙县岩性主要是:岩浆岩,沉积岩,变质岩三大类,代表岩种45种,其中花岗岩,流纹岩、凝灰岩等酸性岩占57.3%;闪长岩、安山岩等中性占3.4%;砂砾岩、粉砂岩、页岩等沉积岩占20.6%;片岩、变粒岩等变质岩占18.7%。地质构造主要为断裂构造,但无大规模的区域性断裂通过,区域构造是稳定的。 沙县年平均温度15.6-19.6℃,极端最低气温-7.1℃,极端最高气温40.1℃,≥10℃积温4478—5859.2℃,年平均降水量1510—184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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