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
鲁甸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昭通市西南部,牛栏江北岸。地跨东经103°09′-103°40′、北纬26°59′-27°32′之间。东北与昭通市接界,东南与贵州威宁县毗邻,南部和西部与会泽、巧家两县隔牛栏江相望。县人民政府驻文屏镇,距昭通市政府所在地昭阳区27公里,距省会昆明市310公里。县境东西横距50公里,南北纵距60公里。总面积1487平方公里,其中山区1305.4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87.9%,坝区180平方公里,占12.1%。鲁甸县有耕地32252公顷,其中水田2227公顷。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截止到2013年鲁甸县金属矿主要有铅、锌、银、白云石镁矿、铝土矿、铁等十余种,其中开发中的银矿金属储量大,品位高达500克/吨;已探明可露天开采的金属镁储量高达4220吨,回收率90%,金属镁含量99.95%,属特大型高品位白云石镁矿床。非金属矿主要有水泥石灰岩、玛瑙、硅石、煤等。小寨自然铜矿金属储量高达3.48万吨。此外还有重晶石、方解石、粘土、高岭土、硅藻土、磷块岩、冰洲石、水晶、石英沙等等,具有丰富的亟待开发的矿产优势。 森林资源:鲁甸县有森林3.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4.5%。有树种200余种,主要有云南松、华山松、马尾松、滇杨、花椒、生漆等。被列为“长防”、“德援”、“水保”、“天保”工程建设县。 水能资源:鲁甸县水能蕴藏丰富,主要集中在牛栏江、沙坝河、龙泉河和黑石河,已开发8000千瓦。全长101公里的牛栏江水能资源蕴藏量达74万千瓦。泉水有30多处,其中出水量在1立方米/秒左右的有陆家龙潭、许家龙洞、四方井、龙泉和大龙树等。温泉主要有牛栏江边的南筐、甘田两处,水温均在43℃以上。 【行政区划】 2013年,鲁甸县辖10个镇、2个民族乡,4个居委会、80个行政村:文屏镇、龙头山镇、水磨镇、桃源回族乡、茨院乡、江底镇、火德红镇、小寨镇、乐红镇、龙树镇、新街镇、梭山镇。
文屏镇 | 石桥社区,文昌宫社区,民富社区,保健社区,居发委员会联合村,砚池山村,安阁村,岩洞村,普芝噜村,马鹿沟村 |
水磨镇 | 铁厂村,水磨村,新棚村,黑鲁村,拖麻村,岩头村,营地村,嵩屏村,黄泥寨村,滴水村 |
龙头山镇 | 龙泉村,沿河村,沙坝村,光明村,营盘村,八宝村,龙井村,翠屏村,新民村,银屏村,西屏村 |
桃源回族乡 | 桃源村,箐门村,拖姑村,铁家湾村,大水塘村 |
茨院回族乡 | 茨院村,葫芦口村,沿闸村,板板房村,田合村 |
小寨乡 | 大坪村,小寨村,梨园村,赵家海村 |
江底乡 | 江底村,大水井村,仙人洞村,坡脚村,箐脚村,洗洋塘村,水塘村 |
火德红乡 | 火德红村,鹊落村,李家山村,银厂村,南筐村,机车村 |
龙树乡 | 龙树村,新乐村,照壁村,塘房村 |
新街乡 | 新街村,酒房村,闪桥村,坪地营村,转山包村 |
梭山乡 | 梭山村,黑石村,查拉村,密所村,挖水村,黑寨村,埂底村,妥乐村,甘田村 |
乐红乡 | 官寨村,红布村,利外村,关溜村,新林村,乐红村,施初村,对竹村 |
【历史沿革】 因鲁甸山而得名。鲁甸,系彝语地名。鲁(诺),为彝族称鲁甸 鲁甸(8张)号,甸(迪),意为平地、水草坝子,即彝族居住的平坝之意。古代,鲁甸境内有朱提山,因产银出名,称朱提银。 西汉建元六年(前135)为犍为郡朱提县地。[1] 东汉属犍为属国朱提县,东汉建安二十年(215)设朱提郡,均以朱提山命名。 三国蜀汉至西晋属益州朱提郡。 东晋至南朝梁属宁州南广郡地。 北朝周属南宁州。 隋开皇年间属南宁州总管府辖恭州,大业年间属犍为郡。 唐初属剑南道戎州辖曲州地。 唐南诏时属拓东节度乌蒙部。 宋属潼川府路乌蒙部地。 元至元十三年属乌蒙路;至元二十一年,乌蒙路属乌撒乌蒙军民宣抚司;至元二十四年,乌蒙路属乌撒乌蒙宣慰司管军万户府。 明为乌蒙府,改隶四川。 洪武十五年(1382年),乌蒙路改置乌蒙府,属云南布政司;置归化州属乌蒙府(寻废); 洪武十六年(1383年)改属四川布政司, 洪武十七年(1384年)改置乌蒙军民府。其间鲁甸均称小乌蒙。 民国2年(1913年)改厅为鲁甸县,属滇中道。 民国6年鲁甸县划北区为北一、北二区,划西区为西一、西二区,鲁甸县为七个区。 民国18年(1929)裁道后,鲁甸县直隶云南省府。 民国19年(1930)鲁甸县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区,辖11镇79乡。 民国27年(1938)鲁甸县设五区,辖4镇13乡。 民国28年(1939),鲁甸撤区扩大乡镇,建四个镇六个乡,辖124保。 民国29年(1940)鲁甸改崇文镇为文屏镇,文贤镇为古寨镇,育贤镇为梭山镇,大同乡为南岩乡,慕化乡为邻巧乡,辖124保1317甲。重建县署。 民国31年(1942),鲁甸县属云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驻昭通县)。 1950年4月26日,鲁甸县人民政府成立,属昭通专区。 1960年9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3次会议通过:撤销鲁甸县,将原鲁甸县的行政区域并归昭通县(1958年11月撤并)。 1963年9月14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35次会议决定:恢复鲁甸县。以合并于昭通县的原鲁甸县除马路、苏甲、水屯、酒房四个人民公社以外的行政区域,及昭通县永丰区的祖家包包、马鞍山、板板房、陈家湾、马家院子、杨家台子、龙家台子7个村,为鲁甸县行政区域。 1970年,昭通专区改为昭通地区,鲁甸县属昭通地区。 1997年,鲁甸县辖1个镇、13个乡:文屏镇、茨院回族乡、桃源回族乡、大水井乡、小寨乡、龙头山乡、乐红乡、翠屏乡、火德红乡、龙树乡、新街乡、水磨乡、铁厂乡、梭山乡。县政府驻文屏镇。 2001年8月,昭通撤地设市,鲁甸县属昭通市。 2006年,撤销铁厂乡和水磨乡,设立水磨镇,新设立的水磨镇管辖原铁厂乡和水磨乡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镇政府驻原铁厂乡政府驻地;撤销龙头山乡和翠屏乡,设立龙头山镇,新设立的龙头山镇管辖原龙头山乡和翠屏乡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镇政府驻原龙头山乡政府驻地;将大水井乡的马鹿沟村委会和桃源回族乡的普芝噜、岩洞2个村委会划归文屏镇管辖(省政府2006年1月20日批准)。同年,大水井乡更名为江底乡(省政府2006年4月30日批准)。 鲁甸县气候概况 鲁甸县地处云贵高原西北部,滇东北高原南部。由一江(牛栏江)、两山(乌蒙山、五莲峰)、三河(龙树河、沙坝河、昭鲁河)、两个坝子(文桃坝子、龙树坝子)构成。地势东西两侧高,中间低平,地貌错宗复杂,有深切中山、中切中山、岩溶高原、混合丘岭、高原湖积盆地、断陷河谷坝。海拔最高3356米,最低568米,县城海拔1917米。 鲁甸境域属低纬山地季风气候,四季温差不大,冬无严寒,夏无酷署,立体气候特点突出。年平均气温12.1℃,年平均降雨量923.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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