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
霍林郭勒地处科尔沁草原腹地,地理坐标为北纬45°16′~45°46′、东经118°17′~119°46′之间。西部、西北部和北部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接壤,西南部、南部和东南部毗邻通辽市扎鲁特旗,东部、东北部与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连接。境域东西长38公里,南北宽28公里,周长113公里,总面积585平方公里。
【行政区划】
截至2013年,霍林郭勒下辖5个街道:珠斯花街道、莫斯台街道、沙尔呼热街道、宝日呼吉尔街道、达来胡硕街道,共有14个城市社区和7个农村社区。
| 珠斯花街道 | 中兴社区,哲南社区,创业社区,绿环社区 |
| 莫斯台街道 | 明升社区,友谊社区,振兴社区,谊宾社区 |
| 宝日呼吉尔街道 | 滨河社区,兴发社区,北站社区,景山社区,红石社区 |
| 沙尔呼热街道 | 南苑社区,准特花社区,沙尔敖包社区 |
| 达来胡硕街道 | 达来胡硕社区,巴润社区,浑迪音社区,和热木特社区,霍林河社区 |
| 东蒙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一分场村二分场村四分场村七分场村八分场村九分场村 |
出土文物考证和史料记载,远在五六千年以前霍林河流域就有人类生息。境域内已发现数十处属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人的居住遗址。发现的打制、琢制及磨制的石器和骨器等简陋的生产生活用具表明,当时人们是以狩猎、畜牧和捕鱼维持生存。
春秋战国至秦时,属东湖游牧地。
两汉时是鲜卑人牧地。
三国至两晋时,是东部鲜卑游牧地。
东晋时,是契丹人驻地。
南北朝时为地豆于人居地。
隋、初唐,为霫人驻地。
唐末,皇权衰落,中原及南方陷入改朝换代诸侯割据的小分裂时代。契丹人耶律阿保机统一了契丹各部。辽时,属上京道临潢府辖地。
金时,为临潢府统辖地。
金末年,蒙古人兴盛,金政府为防御蒙古人南下,修筑总长近万里的金界壕。据史学家考证,金界壕从北往南有三条,第二条金界壕穿过市境40余公里。
元朝时,属中书省全宁路管辖。
明朝时,属努尔干都司泰宁卫辖地。
清朝时,属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
中华民国初期(1912-1932年),属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辖地。
伪满时,1932年5月,设兴安总省,下辖东西南北四个分省,市境属兴安南省管辖。
1944年8月,划归科尔沁右翼中旗管辖。
1949年8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今市境划归扎鲁特旗,为扎鲁特旗北部三个努图克(乡)的游牧夏营地。
1969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十一团四连开进霍林河(五七镇),1970年1月,正式组建了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十七团。
1969年7月,划归吉林省。1979年7月,复归内蒙古自治区。
1975年6月10日,周恩来总理对开发建设霍林河煤田作出重要批示。
1976年4—6月,共3500名支援霍林河煤矿建设民兵开进霍林河。
1981年10月,为支援霍林河煤田建设,哲里木盟在设立霍林河办事处,行使旗县级政府职能,并筹备建市。
1982年2月,办事处正式挂牌办公。
1985年11月9日,国务院批准成立霍林郭勒市(旗县级)。辖区面积585平方公里,隶属哲里木盟。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撤销哲里木盟建制,成立通辽市(地级)。霍林郭勒市由通辽市代管。
2006年,撤销沙尔呼热镇,设立沙尔呼热街道;撤销达来胡硕苏木,设立达来胡硕街道。
2009年末,辖区总面积585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7.37万人,辖5个街道,14个城市社区,和7个农村社区。(数据与2006年末均相同)
霍林郭勒市常年受蒙古气旋影响,气压相对低,大风日数多,冬季寒冷而漫长,夏季凉爽而短暂,春秋两季气候干燥,无霜期短,昼夜温差大,风沙日数较多,属于典型干旱大陆性草原气候。年平均气温为0.8℃,最冷月平均气温为-19.8℃,最热月平均气温为19.6℃。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9.6℃,历年极端最低气温为-39.4℃;年平均气压为915.4毫巴;年平均降水量为356.5mm,降水主要集中在5-9月份,约占全年总降水量的81.7%;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5%,年总日照时数为2919.5小时;年蒸发量为1565.0mm;年主导风向为西西北,其出现频率为14.0%,年静风频率为12.5%;无霜期为98天,年平均积雪天数达119天,年平均雷暴日数为24天。主要气象灾害为低温冷害、干旱、大风、暴雪、沙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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